沙洋地区院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不断提升政治站位,积极探索在疫情背景下提升办理狱内又犯罪案件办理质效的有效机制和实现路径。
(一)立足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检察监督促监狱及时立案和侦办狱内又犯罪案件;
(二)主动完善侦查活动联系制度,通过召开检监联席会议、列出案卷问题提纲等方式提前介入侦查,形成检监良性互动,促监狱提升办案质效;
(三)创新办案方式,通过监狱远程视频系统及时提审狱内又犯罪罪犯,协助值班律师会见罪犯,切实保障罪犯合法权益;
(四)自我加压、主动履职,对于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狱内又犯罪案件,主动向法院提出程序建议,严控办案周期,提升办案质效。
沙洋地区院主动作为,积极提升狱内又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切实维护监狱监管场所秩序稳定。